一、继承银行存款必须要公证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提出公证申请需准备的文件有:存款人死亡证明;存款银行的名称、户名、账号、存款日期、金额等;申请人与存款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单位证明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财产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公证机关首先要查实该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仅限于其丈夫所有的那部分财产发生继承问题,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可以提出继承申请。如果有几位继承人时,几位继承人要一同办理一份协议公证书,列明每个继承人实际应得多少份额,再到银行支取。
二、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吗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