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如何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应该确定哪些人有权继承,然后按照法律规定协商分配房屋遗产,本文为您介绍的便是房屋遗产继承人人怎样确定,以及继承时应该如何分配的问题,以供您参考。
一、房产继承人怎样确定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直接通过遗嘱确认继承人。这种方式,遗嘱的形式很重要,只有符合了法律规定的要件,才能成为有效的遗嘱,否则是无效的。
2、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需要强调的是,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房产继承应该如何分配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分割方式:
一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二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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