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在外国遗产要办哪些手续
中国公民出国继承财产需办理以下手续:
(1)到公证机关办理涉外继承公证手续;
(2)海外亲友关于邀请继承人前往继承财产的信件,相关资料及外国移民机关或入境管理机关发出的同意继承人入境的证明手续;
(3)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护照及出境卡手续;
(4)到外交部领事司或授权的省、自治区、市外事办公室及外国驻华使(领)馆办理公证书认证手续;
(5)到外国驻华使(领)馆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二、继承外国遗产要注意事项
1、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要向公证机关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2、代位继承的,要附被代位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及代位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书》,如没有与被代位继承人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的,其证明书要写明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惟一儿子或女儿,是被继承人遗产的惟一合法继承人。
继承人能够提供遗产确实情况的,可以在《继承权证明书》上写明遗产的性质、数目、所在地点,不知详细地点的可写上“在xx处留有的遗产”或“在任何地方的任何遗产”。没有遗嘱的,可以出具《无遗嘱证明书》,说明死者生前无遗嘱,或其亲属在遗物中寻找,没有发现任何遗嘱的情况。
在办理完有关的公证事项后,继承在外国遗产的公证文书一般都要经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然后开始办理财产继承事宜。
以上就是继承在外国遗产要办哪些手续,继承外国遗产要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继承在外国遗产要办理的手续,要比继承国内遗产手续复杂的多。空间距离造成的交通不便,办理出国手续的不便,在国外适应陌生的环境带来的压力等等都需要继承人自己承担。继承遗产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承受这些,您可以委托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协助您办理继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