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离婚时未分割遗产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另行起诉。
根据上述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但是遗产没有进行实际分割的,夫妻对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只享有期待权。离婚时,分割该遗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还不具备,不能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分割。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指定为个人所有的除外。夫妻准备离婚要求分割一方继承的遗产时,很多当事人都会收集证据证明该份遗产属于个人所有。但是收集这类证据非常困难,如果有必要,您可以委托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