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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公证如何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此文章帮助了279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继承人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当然也有放弃遗产的权利。怎么放弃继承权呢?法律规定继承人需要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如果想要放弃的行为效力更高,更为稳妥,可以办理公证。那么,放弃继承权公证如何办理呢?继承人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下文中,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怎么放弃继承权

所谓继承遗产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由于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会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此作出特别规定: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

(二)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不承担义务,而且对遗产的孳息也不享有权利。

(三)放弃继承一般不允许翻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四)被放弃的继承份额的处理。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应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表示放弃继承的是遗嘱继承人,则放弃的份额应当转归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法定继承人,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享有。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放弃继承权的人不继承遗产,通常条件下,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

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既不表示接受又未表示放弃时,便推定为放弃接受遗赠。被放弃的遗赠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时,即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如何办理

放弃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三、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四、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五、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文本

声明人:×××,男,××××年××月xxx日出生,现住xxxxx。身份证号:××××××××××。

我父亲×××于 年X月X日因 (死亡原因)在 (死亡地点)死亡,母亲×××于 年X月X日因 (死亡原因)在 (死亡地点)死亡,父母亲死亡后在湖北省十堰市xx区xx街办xx居委会遗留有xx结构房屋xx平方米(房产证号: 字第 号,土地使用证号: 字第 号)。我是父亲XXX、母亲XXX的三女儿,是父母亲上述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之一。现我郑重声明,对于父亲XXX、母亲XXX所遗房产中我应继承的份额,我自愿放弃其继承权。

声明人:×××(签名)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文本”等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有帮助。如果您有放弃继承权公证、声明等事宜,建议您咨询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他们经验丰富,了解放弃继承权各项事宜的程序规定,一定可以事半功倍的帮助您解决问题。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不满6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为无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已满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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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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