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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怎样写遗嘱,订立口头遗嘱要满足哪些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207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自己怎样写遗嘱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遗嘱人需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这就要求遗嘱人具有书写能力,不能由他人代笔,全篇内容都需要由遗嘱人亲自完成。否则无法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b、遗嘱全篇内容须由遗嘱人亲笔手写,这样才能真正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更避免被他人模仿、伪造、篡改。凡是打印、铅印等制作的遗嘱,由于不具有手写的天然优势,实践中经常会被法院判决确认无效,因此立遗嘱时,千万不要图一时省事耽误了大事。

c、遗嘱人需亲自在自书遗嘱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日期及地点。一般来讲,不要用摁手印、盖章等形式代替亲笔签字,否则真实性很难判断。其次需涂改之处应注明涂改的字数、时间并签名,否则遗嘱的效力会大打折扣,甚至被确认无效。

d、遗书中所涉及的个人财产,经查明确属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又无其他相反证据推翻,则可按自书遗嘱认定。

二、订立口头遗嘱要满足哪些条件

口头遗嘱,一般是在遗嘱人病危之际所经常使用的方式,但其缺乏载体固定,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很难举证加以证明。实践中,对于口头遗嘱,需注意三点,

1、口头遗嘱一定是在危急的情况下才使用;

2、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3、危急情况解除且遗嘱人未死亡,遗嘱人能够用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的,无论是否另立遗嘱,此口头遗嘱归于无效。

注意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作为见证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上述人员参与遗嘱订立,会直接影响遗嘱的效力,需特别注意。

以上即是自己怎样写遗嘱,订立口头遗嘱要满足哪些条件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订立遗嘱的目的就是善解决身后事、防止亲人纷争,但是在遗嘱中决定好了各继承人取得遗产的份额,遗嘱却被认定为无效,那就真的是悲剧了,亲人之间的纷争会更严重。订立遗嘱前,可以向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咨询遗嘱的法定形式、生效条件,或者直接请律师帮忙审查遗嘱内容。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立遗嘱时不需要孩子们到场,事先也不必非通知他们不可。但继承时,应当让所有继承人到场。当然,如果此时有些继承人因为各种因素所限制不能亲自到场,也可委托他人。他们需出具委托书,委托某人代自己办理继承事宜。当然,这种委托书最好经过公证,因为公证后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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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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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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