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怎样写遗嘱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遗嘱人需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这就要求遗嘱人具有书写能力,不能由他人代笔,全篇内容都需要由遗嘱人亲自完成。否则无法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b、遗嘱全篇内容须由遗嘱人亲笔手写,这样才能真正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更避免被他人模仿、伪造、篡改。凡是打印、铅印等制作的遗嘱,由于不具有手写的天然优势,实践中经常会被法院判决确认无效,因此立遗嘱时,千万不要图一时省事耽误了大事。
c、遗嘱人需亲自在自书遗嘱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日期及地点。一般来讲,不要用摁手印、盖章等形式代替亲笔签字,否则真实性很难判断。其次需涂改之处应注明涂改的字数、时间并签名,否则遗嘱的效力会大打折扣,甚至被确认无效。
d、遗书中所涉及的个人财产,经查明确属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又无其他相反证据推翻,则可按自书遗嘱认定。
二、订立口头遗嘱要满足哪些条件
口头遗嘱,一般是在遗嘱人病危之际所经常使用的方式,但其缺乏载体固定,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很难举证加以证明。实践中,对于口头遗嘱,需注意三点,
1、口头遗嘱一定是在危急的情况下才使用;
2、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3、危急情况解除且遗嘱人未死亡,遗嘱人能够用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的,无论是否另立遗嘱,此口头遗嘱归于无效。
注意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作为见证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上述人员参与遗嘱订立,会直接影响遗嘱的效力,需特别注意。
以上即是自己怎样写遗嘱,订立口头遗嘱要满足哪些条件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订立遗嘱的目的就是善解决身后事、防止亲人纷争,但是在遗嘱中决定好了各继承人取得遗产的份额,遗嘱却被认定为无效,那就真的是悲剧了,亲人之间的纷争会更严重。订立遗嘱前,可以向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咨询遗嘱的法定形式、生效条件,或者直接请律师帮忙审查遗嘱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