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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胎儿夭折遗产该如何继承?

此文章帮助了236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胎儿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故胎儿依法享有遗产继承权,如胎儿顺利出生,则可依法取得该继承遗产。

二、胎儿夭折遗产该如何继承

1、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还不能由胎儿实际取得继承权和所有权,必须待胎儿活着出生以后,才能取得为他保留的这份遗产的所有权。因此,胎儿取得为他保留的遗产份额的继承权和所有权,是以该胎儿活着出生为前提条件和时间标准的。在此之前,只能说是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遗产额,该胎儿还没有取得为他保留的这份遗产的所有权。

2、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即胎儿在完全脱离母体之前已经死亡,在这种情况下,为该胎儿保留的这份遗产,还没有发生继承的法律效力和所有权的转移,因而仍属被继承人的遗产,不应属胎儿的财产。因此,为该胎儿保留的这份遗产,仍然应当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继承和分割,而不能由胎儿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如果胎儿是在活着出生后死亡的,不论活的时间长短,即使是活着出生后很短时间就死亡了,为该胎儿保留的这份遗产也就发生了继承的法律效力和所有权的转移,即在该胎儿活着完全脱离母体成为婴儿的当时,就取得了为他保留的这份遗产的所有权。当该婴儿死亡时,这份遗产就已经是属于该婴儿的遗产,而不再属于给他留下这份遗产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了。

因此,这份遗产应当由该死亡婴儿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继承分割,而不应当由留下这份遗产的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来继承分割。

胎儿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答案是肯定的。胎儿夭折遗产该如何继承?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一些家庭在处理遗产继承分割的问题时,会排除尚在母亲腹中的胎儿的继承权利,不会给胎儿留有遗产份额。这实际上是违反《继承法》规定的做法,侵犯了胎儿的合法继承权。作为胎儿的母亲,您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要懂得为胎儿争取权利。在此过程中,若您有遇到困难,要及时向遗产继承方面的专家律师寻求帮助。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不满6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为无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已满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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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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