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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证明遗嘱有效应提供哪些证据?

此文章帮助了240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才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即具有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指遗嘱内容必须与遗嘱人关于处分其遗产的内在真实意志相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遗嘱和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我国的遗嘱继承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遗嘱无效。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是遗嘱人指定他人承受其个人财产的法律行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人无权处分。因此,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如果丈夫以遗嘱处分了夫妻共有的财产,就侵犯了妻子的个人财产所有权。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证明遗嘱有效应提供哪些证据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公证遗嘱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3、代书遗嘱的,应当提交代书遗嘱书。也可以申请代书人出庭作证。

4、自书遗嘱的,应当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具体时间的自书遗嘱书。如有证人,应当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另外,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建议,提交自书遗嘱的当事人,应当准备一些遗嘱人的亲笔笔迹,供法庭及对方当事人对比笔迹,提供参考。

5、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提交录音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证人应当申请出庭作证。

6、口头遗嘱的,应当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证人应当申请出庭作证。

以上就是“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以及“证明遗嘱有效应提供哪些证据”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处理遗嘱问题有所帮助。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按照遗嘱人的意思分配遗产,将是对遗嘱人意愿的违背。因此,在订立遗嘱的时候,遗嘱人最好能咨询相关法律人士,妥善订立遗嘱,如不要用摁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代书遗嘱不要忘记亲笔签名,自书遗嘱要确定相关见证人在场等等。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立遗嘱时不需要孩子们到场,事先也不必非通知他们不可。但继承时,应当让所有继承人到场。当然,如果此时有些继承人因为各种因素所限制不能亲自到场,也可委托他人。他们需出具委托书,委托某人代自己办理继承事宜。当然,这种委托书最好经过公证,因为公证后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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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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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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