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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如何取得,继承权丧失的效力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157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继承权如何取得

继承权的取得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依法律的规定而取得,一种是依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而取得。

继承权依法律规定而取得,是指继承权不须有被继承人的意思介入,直接依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应继份额的规定,就是法定继承权产生的法律依据。法定继承权的实际取得还需要有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

2、继承人存在。也就是有属于《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的人存在。

3、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就是没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出现。

二、继承权丧失的效力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效力如下:

1、继承权的丧失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的,应由人民法院确认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人民法院在遗产继承中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溯及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

2、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

继承权的丧失,是继承人对特定的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丧失,仅对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效力。因此,继承人因法定事由丧失对某一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并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但依我国现行制度规定,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综上,是关于“继承权如何取得”以及“继承权丧失的效力是什么”的有关内容,通过上文的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实际上,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就应当获得继承权,这是合理合法的。但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女性被剥夺继承权等不公平的现象。因此,当您的继承权无故被他人剥夺时,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维护自己合法的继承权利。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不满6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为无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已满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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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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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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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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