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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主要有哪些形式,变更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175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遗嘱主要有哪些形式

在我国,遗嘱形式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2)代书遗嘱,即由他人代书的遗嘱,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有效:

A、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当场见证。

B、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

C、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均须签名。

以上三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均属无效。

(3)录音遗嘱,要使录音遗嘱有效,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便无效。

(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也是无效。而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应属无效。

(5)公证遗嘱,对于以上四种遗嘱形式,经遗嘱人亲自申请,可以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而且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它任何形式的遗嘱。

二、变更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1)按原立遗嘱方式进行。用新的遗嘱撤销、变更原立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应以与设立该遗嘱相同的方式进行,如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变更时仍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用其他方式的新立遗嘱撤销、变更原立遗嘱。

A、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因其效力相等,因此它们之间可以用任何一种新设立的遗嘱来撤销、变更原立遗嘱。

B、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因此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只能采用公证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上面我们为大家介绍了“遗嘱主要有哪些形式”以及“变更遗嘱的方式有哪些”,希望对大家处理遗嘱问题有所帮助。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如果遗嘱人想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公证机关去变更或者撤销后再订立新的遗嘱。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的,则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遗嘱的效力决定着您是否能继承到遗产,因此,如果遗嘱人订立了多份遗嘱,您最好请专业律师帮您看看哪份遗嘱有效,以免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立遗嘱时不需要孩子们到场,事先也不必非通知他们不可。但继承时,应当让所有继承人到场。当然,如果此时有些继承人因为各种因素所限制不能亲自到场,也可委托他人。他们需出具委托书,委托某人代自己办理继承事宜。当然,这种委托书最好经过公证,因为公证后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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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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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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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曦律师
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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