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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哪些人属于继承人?

此文章帮助了200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

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

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

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

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二、哪些人属于继承人

1、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了“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哪些人属于继承人”,法定继承、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要注意的是,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您对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问题上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当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如父母子女)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应当认为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应认定为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则认定为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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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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