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
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
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
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
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二、哪些人属于继承人
1、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了“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哪些人属于继承人”,法定继承、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要注意的是,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您对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问题上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