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二、确认丧失继承权时要注意什么
1、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非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作出。即便是继承人有违反《继承法》第七条所规定之违法行为,并且继承人亦承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其继承权也不会自动丧失,一定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
2、丧失继承权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即只存在对某个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存在对全体被继承人的总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剥夺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某人故意杀死了父亲,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母亲和妻子的遗产。
3、剥夺遗嘱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以上是关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确认丧失继承权时要注意什么”的介绍,相信我们对丧失继承权的问题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在进行遗产分割的时候,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丧失继承权只是其中比较特殊的一种,所以一旦出现遗产分割纠纷,最好及时求助于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避免自己合法的遗产继承权受到侵害,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