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清偿遗产债务
1、用遗产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其次优先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各种债务。但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2、有时,各继承人已将遗产分割完毕才发现还有未清偿债务的,这是应按以下办法清偿:
(1)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2)当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继承人清偿遗产债务的法定要求
1、限定继承原则。
继承人概括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的个人合法债务的,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
即继承人之间依其得到的积极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3、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
《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
为体现人道主义,《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上文就是“如何清偿遗产债务”和“继承人清偿遗产债务的法定要求”的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要注意的是,为了继承人的生活需要,如为继承人娶亲,供给继承人上学等欠下的债务,应当由继承人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因生活困难欠下的债务,被继承人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病住院欠下的生活费、治疗费等,由继承人负清偿责任,这种清偿义务来自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若您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