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放弃继承权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人一经放弃继承权,就不得再坚持继承的主张。《继承法》对放弃继承权有严格的要求:
1、放弃继承权,一般应书面声明。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分割以前。
3、继承人表示放弃,必须书面声明或直接由继承人作出明确表示,并经有关组织证明或公证机关公证。这样做,有利于防止某些人假借他人已经放弃继承权而非法侵犯其他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放弃继承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继承人放弃继承表示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没有作出意思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与继承权相关的其他几种权利。
1、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
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虽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产生代位继承的唯一条件,但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放弃了无偿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放弃,标示着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一个没有继承权人的子女,当然就不会产生代位继承的问题了,所以,放弃继承权,也就不产生代位继承问题了。
2、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和无保留要求的。
放弃继承权,是继承权人主动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无偿享有权,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或要求为前提作为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其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决定的义务或者侵害了其他继承权人的权利,则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无效的。因此,放弃继承权必须以确保其履行决定的义务,确保其他继承权人的权益不受侵害,有条件和保留意见的放弃继承权不成其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
3、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
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上文内容就是对“怎样放弃继承权”与“放弃继承权要注意哪些问题”的全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生活中,大多数继承人都是因为不想清偿遗产债务才会放弃继承权,但是这种放弃行为有可能会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放弃继承权行使不当,就会与债权人发生纠纷。如果您想要放弃继承权,我们建议您向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咨询一下,了解清楚放弃的法律后果,也搞清楚如继承权的放弃怎样行使,再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