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去世之后,沉浸在悲痛之中的亲人们往往会忘记联系用人单位咨询有关的保险费问题,并且也不知道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以继承。而社保部门在很难联系到劳动者家属的情况下,不能将劳动者生前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退换劳动者的继承人,因此明确养老保险金的缴纳方式和我国法律关于继承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一、养老保险金怎样缴纳
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因此劳动者的继承人需要首先明确,劳动者的养老保险账户中的保险金并不都是可以继承的,应当区分保险金的不同来源。
二、养老保险金是否可以继承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保险费 并且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因此个人账户部分直属亲属或子女可以继承,可以带死亡证明火化证及档案到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