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让人代书遗嘱未签名
赵某某有几十头牛羊和存款5万元,其老伴早年去世。赵某某为了避免自己死后,两个儿子为争夺遗产而大打出手,于是,他让小儿子叫来村委主任胡某,要他代写遗嘱,胡某通识维吾尔语言就答应了。遗嘱写明,房屋和5万元存款归大儿子所有,几十头牛羊归小儿子所有。在立遗嘱时,既没有见证人,也没有赵某某的签名。赵某某去世后,两个儿子为遗产争执起来,最后起诉至法院。
二、违反法定程序订立的遗嘱有效吗
遗嘱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应以遗嘱设立时法律规定的标准为准。那么违反法定程序订立的遗嘱有效吗?关于这个问题,应从这两方面分析:
(一)遗嘱的设立及遗嘱的内容。遗嘱的设立是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订立遗嘱的行为。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的设立实行遗嘱自由原则。就是说,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立遗嘱。但遗嘱设立时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否则,遗嘱不能发生法律效力。遗嘱是对遗产及相关事项的处置和安排,因此,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应当将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充分地表示出来。即遗嘱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发生歧义。一般来说,遗嘱的内容包括: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指定遗产的分配办法或份额;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附加的义务,例如李某在遗嘱中指定儿子在继承遗产后,应将遗产中的一幅国画献于国家;指定遗嘱执行人等。
(二)设立遗嘱必须具备的法定程序。我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 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 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据此,遗嘱人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设立遗嘱,都必须遵循上述程序。如果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违反了上述法定程序,就不具备遗嘱成立的必要条件,应当认为该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综上,本文认为,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该遗嘱的设立不符合法定程序,即只有一个见证人,赵某某也没有在遗嘱上签字,因此判定该遗嘱无效,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