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由此可知,遗赠抚养协议的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
4、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5、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二、如何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正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由遗赠人或扶养人的住所地公证受理。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正,当事人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确有困难,公证人员可到其居住地办理。申办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3、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4、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5、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6、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和成员情况证明;
7、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8、遗赠扶养协议;
9、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经过公正机关的公正,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当事人身份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就遗赠扶养协议事宜达成协议;
3、当事人提交了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4、该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以上就是有关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如何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正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遗赠扶养协议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婚姻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