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权的含义是什么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
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遗产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必需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
(2)必需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二、未成年人如何行使继承权
法定继承是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和方式进行的遗产继承。未成年人因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对于继承的处理很困难。那么未成年人怎么行使自己的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行使。
行为能力,指权利主体凭自己的意思表示能够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资格。各国法律规定已达法定成年年龄的自然人为有行为能力人,在一定年龄以下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以及被依法宣告为禁治的人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指行为能力受限制的自然人,只有不完全的行为能力的资格,也就是仅有部分行为能力的人。
法定代理,指由于法律上的直接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父母有管理和保护未成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依此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和法律规则,未成年人行使继承权和受遗赠权分为两种情况:
1、完全无行为能力人,应当由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代为行使。
2、有部分行为能力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既可以由他们的父母、监护人代为行使,也可以在征得父母、监护人同意后自己去行使。
以上就是有关继承权的含义是什么,未成年人如何行使继承权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继承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婚姻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