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遗产继承问题,拔打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  法定继承  >  继承权  >  父子相继离世,转继承如何实现?

父子相继离世,转继承如何实现?

此文章帮助了399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父子相继离世

小张结婚不久,作为家中独子婚后仍然和父母(老张、老赵)生活在一起。小张在一次外出途中遭遇车祸,后被人送入医院抢救。老张闻听小张伤情后,因过于伤心与紧张突发脑溢血而去世。两天后,小张也因伤势过重离世。老张生前留有巨额存款,按照法定继承小张可以继承父亲遗产30万元。但由于小张与父亲去世的时间间隔较近,老张的遗产尚未实际分割,小张之母老赵和其妻小蔡因小张应继承的30万元发生纠纷。

二、转继承如何实现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应由该继承人的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我国的《继承法》对此没有明确的予以界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转继承制度却做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该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遣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继承权作为一种特殊的的民事权利,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后有一个本质的变化过程。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继承权仅在客观上表明继承人具有继承遗产的资格,作为期待权,继承人不对遗产享有现实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而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继承人实际享有取得遗产的权利。由于老张生前并未订立遗嘱,其继承人小张与老赵也没有放弃继承权,所以老张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其继承人继承。因此我们可以认定,在老张去世后小张死亡之前,小张已实际的享有30万元遗产的所有权。

转继承又被称为再继承,立法中设立该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继承人之继承人的财产权利。但依照民法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在保护继承人一般继承人权利的同时,对于继承人的配偶的财产权利也要给予周全的保护。如果在司法实践中,简单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字面含义去理解转继承制度,势必会对继承人配偶的财产权益造成不必要的侵害。

本案中,小张在其父去世但遗产尚未分割前去世,具备转继承的基本构成要件。小张按照法定继承应该继承的30万元,按照物权法的规定,随着老张的去世,小张已取得30万遗产的所有权。而小蔡作为小张的配偶与之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即小张继承的30万元属于他们夫妻共有财产。待小张去世后其中只有 15万元可以成为其遗产。因此,笔者认为小张应当继承的30万元,应分给小蔡22.5万元,老赵可得7.5万元。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不满6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为无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已满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遗产继承流程

只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推荐

杨曦律师
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的遗产继承纠纷,非常靠谱的资深专业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继承法中关于继承权的顺序、继承权公证、遗嘱继承权、放弃继承权声明等知识介绍,解决继子女的继承权、私生子有继承权吗等相关问题。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