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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继承权接受和放弃的形式有何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310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何为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的理解,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继承的放弃,是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

2、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

3、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4、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5、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二、继承权接受和放弃的形式有何区别

继承权接受与放弃的形式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此可知继承权接受与放弃的形式有两种,一是明示的形式;二是默示的形式。继承权接受与放弃的形式:

1、明示的形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能用书面或口头明确的意思表示,这叫明示。

2、默示的形式。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这叫默示。

我国《继承法》第25条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自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责任。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综上所述,接受、放弃继承或遗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继承开始后进行;

(2)不得附条件和期限;

(3)必须享有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民进行;

(4)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进行。

以上就是有关何为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继承权接受和放弃的形式有何区别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继承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继承法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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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6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为无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已满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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