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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445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

法定继承遗嘱遗产遗赠继承丧失代位继承转继承胎儿也是有遗产继承权,但是有些胎儿在怀孕几个月之后流掉了,等于胎儿没有出生,那么他的遗产权利自然就会消失了。多出来的遗产份额处理也是人们关心的地方,那么胎儿流产后遗产保留份额如何处理?

继承法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因此,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且由于孩子出生后还有抚养、教育问题,可依法应予多分。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

二、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一)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二)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只有活着出生的,其权利能力即可实现,才能与其他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三)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此外,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无论是侵权行为致死,还是其他原因所致,胎儿都不能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由受害人即怀孕的母亲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当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如父母子女)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应当认为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应认定为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则认定为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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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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