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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原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限制?

此文章帮助了253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宅基地使用权怎样继承

(一)物权平等原则

在我国民法体系中,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应当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但在土地使用权上,二者享有的权利内容相差巨大。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平等的地位,对于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开放农村社区,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保护耕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原则

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属性逐步彰显,但是在城乡分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依然继续着由集体组织通过行政方式统一分配、农民无偿无期限使用且禁止流转的配置方式

这种传统的资源配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应当以效率为标准按照市场的需求配置稀缺的土地资源,大力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宅基地的财产属性,保护日益紧缺的土地资源。

(三)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原则

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条规定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的原则,对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增加社会物质财富有重要意义。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限制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时受下列条件的限制:

1、继承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

2、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附一定期限。

3、集体经济组织可在一定条件下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以上是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原则”以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限制”等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代理。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带有抚慰死者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直接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对于抚恤金如何具体分割,我国法律是暂时没有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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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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