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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怎么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

此文章帮助了266人  作者: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遗产分割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割制度。遗产分割协议也就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怎么继承的问题所达成的协议。被继承如果没有留下遗嘱确定财产的分割,在其死亡后各法定继承人就要依法分割遗产,签订遗产分割协议。

遗产分割协议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

8、其他有关事项。

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10、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订协议日期。

二、怎么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

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遗产所有权证明;

2、遗产分割协议文本;

3、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4、参加遗产分割的申请人(包括未成年申请人的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公民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体资格证明等);

5、协议当事人享有继承权或享有遗产受益权的证明(包括公证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

6、继承人有死亡的提供其死亡证明;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以上是关于“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以及“怎么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等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代理。

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在遗产继承中,有许多需要公证的地方,此处大家要注意遗产继承公证跟遗嘱公证不是一件事。遗产继承公证是公证处对遗产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的分割结果做出的公证,是被继承人死亡以后进行的。遗嘱公证是公证处对立遗嘱人的遗嘱这一行为进行的公证,在被继承人死亡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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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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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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