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上是儿子的名字算父母遗产吗?
抚恤金公房、是被继承人生产所在单位对被继承人生产供养直系家属发放的一种劳动保险待遇,显然不属遗产,当事人不能作为遗产要求继承。该款项具有特定性,只能由具体的抚恤对象享有。
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不能纳入遗产范围,不属于遗产范围:
1、国家或集体职工因公死亡,革命军人牺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时,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国家制定的劳动保险法规定、革命军人牺牲与病故抚恤的规定、交通安全法规定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受该死者生前抚育、扶助和赡养的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
因为这些抚恤费,其性质并不是对死者个人利益的经济补偿,而是国家对死者特定家属所给予的精神慰籍和物质帮助,应由有关人员直接享受,不属于死者遗留的个人财产。
2、人身保险金。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如果指定了第三人为其人身保险合同的收益人时,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收益人可直接请求保险人向其支付保险金,该保险金不列入被保险人遗产范围。当然,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该保险金仍属被保险人遗产范围内。
二、遗产范围咋确定?
遗产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只继承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只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都是不妥当的,所以,遗产不仅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公民生前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应作为遗产移转给他人。
遗产的范围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合法的生产资料;
6、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其他合法财产。
同时,依司法实践,与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义务不能作为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