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寿保险的保险金是遗产吗
人寿保险,是保险标的为人的生命、健康等的保险。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约定交纳保险费后,保险合同关系成立,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就是根据合同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被保险人未指明受益人时,他的法定继承人应推定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死亡后,受益人应得的保险金不能列入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也不能用来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税款和所负的债务。这是因为,在保险合同订明受益人时,保险金的所有权已经明确为受益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未指明受益人,法律推定其受益人为其法定继承人。在此情况下,保险金仍不属于遗产,而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的共有财产。法定继承人分配保险金,属于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而不是当遗产来继承。
二、保险金认定为遗产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新保险法的修改授权了《保险法》援引《继承法》的规定,变法定受益人为事实意义上的法定继承人。因为虽然根据法理上来说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受益人,但是按照现在对于法定受益人的处理,将法定受益人的情形视为未指定受益人,继而将死亡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来处理,一旦作为遗产来处理,即保险金的最终获得者即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所以说实务中大量出现的法定受益人最终都演变为事实意义上的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