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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遗嘱无效,立遗嘱人应该怎么写遗嘱?

此文章帮助了152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样的遗嘱无效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行为能力以立遗嘱时为准。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所谓真实意思,是指遗嘱人自主自愿地做出的,完全是其本人内心意愿的反映,遗嘱人没有受到外界压力或诱惑。只有反映了本人意思的遗嘱才有效。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

4、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故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仅该部分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其他部分乃遗嘱人本人意思表示的记载,故仍应有效。

6、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的,遗嘱的相应部分无效

7、口头遗嘱无效的情况。《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机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机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二、立遗嘱人应该怎么写遗嘱

1、自书遗嘱,要求:(1)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2)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要求:(1)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2)注明年、月、日;(3)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要求:(1)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2)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4、口头遗嘱,要求: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仅能在危急情况下使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立遗嘱时不需要孩子们到场,事先也不必非通知他们不可。但继承时,应当让所有继承人到场。当然,如果此时有些继承人因为各种因素所限制不能亲自到场,也可委托他人。他们需出具委托书,委托某人代自己办理继承事宜。当然,这种委托书最好经过公证,因为公证后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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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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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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