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适用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其个人合法遗产的继承由法律规定的、顺序和分配原则进行遗产继承的一种法律活动。
法定继承是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姻亲、血缘(含拟制)等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继承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法定在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法定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除此之外,还有孙子女、外孙子女、出生时是活体的遗腹子等。”
在遗产继承出现下列情况时,适用法定继承: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
2、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
3、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
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
5、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
6、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
7、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有效的情况下;
8、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
9、未涉及遗产处理的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
10、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的情况下;
11、遗嘱中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出生时是死胎,其为胎儿保留的份额适用法定继承。
二、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是啥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是:
(1)遗嘱继承能改变法定继承关系。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2)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遗嘱方式指定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由谁来继承,继承人依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权,而且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而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由法律规定,继承人依照法律直接规定享有继承权,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遗产。
(3)遗嘱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由被继承人遗嘱指定;而法定继承人的应继份额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割。
(4)遗嘱继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但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