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保户”的遗产出嫁女能否继承
出嫁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但是,出嫁女的父母如果已经根据当地习俗被所在乡村收为“五保户”的,则他们的遗产能否由其女儿继承这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几个继承问题的批复》中指出:
(1)出嫁之女,愿尽扶养父母的义务,对生父母之遗产有继承权,如生父母已经被民政登记为“五保户”,大队支付的一切活费用.女儿应予偿还。并对其生父母去世后的一切费用全部负责;
(2)出嫁之女,对生父母未尽扶养义务,其生父母为“五保户”的,死后遗产应按“五保户”之财产处理:即该“五保户”死后的遗产除用于殆葬费用外,其余部分如死者有遗嘱按遗嘱处理,如无遗嘱一律转归合作社集体所有,作为公益金。
二、遗产有哪些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时,被继承人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由继承人继承。
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他们同时继承,不分先后,而且继承遗产的份额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有约定外,应当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