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是因不法侵害他人生命依法应支付的一定的金钱。此种赔偿是以生命权侵害为原因的赔偿,不以填补受害人丧失之生命为目的,即该赔偿不是对生命权损失的赔偿(生命权无法通过赔偿救济),而是以填补死亡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害为目的,是对其他受损利益的救济。因此,行为人基于民事主体死亡而给付的赔偿属于死因赔偿。
事实上,当某一具体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受到侵害时,与其相关的各种利益都可能受到损害,而法律规定的死亡赔偿金并非是对所有利益损失的救济。自然人死亡后,基于近亲属间的特定身份关系,其人格要素对其遗属(配偶、父母、子女等)仍然发生影响,并构成其精神利益的重要内容。所以,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原告身份向侵权行为人主张死亡赔偿金。
二、死亡赔偿金是不是遗产
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死者的遗产,是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的问题。依《国家赔偿法》第27条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二十倍。”有人认为该赔偿是对死者工资的赔偿,而工资属于遗产,据此认为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事实上,工资的获得是以付出劳动为代价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只是以工资作为确定赔偿的参照标准,不能认为是对死者工资损失的补偿。《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在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出现法定情形时,保险赔偿金为遗产外,我国很多法律、法规也都规定了死亡赔偿金,但这些规定对该赔偿金的性质及归属并没有明确。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从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分析,它既不是对死者财产损失的赔偿,也不是对死者生命的赔偿,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亡者本人的赔偿,因此,该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