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何时适用
1、 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
2、 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
3、 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
4、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
5、 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
6、 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
7、 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有效的情况下;
8、 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
9、 未涉及遗产处理的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
10、 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的情况下;
11、遗嘱中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出生时是死胎,其为胎儿保留的份额适用法定继承。
二、适用法定继承时需要注意什么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2、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而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