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杀害被继承人能继承遗产吗?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同时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因此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不能够继承遗产。
二、哪些情况也不能继承遗产?
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都丧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如果由以上情况,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非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作出。即便是继承人有违反《继承法》第7条所规定之违法行为,并且继承人亦承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其继承权也不会自动丧失,一定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如果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继承人也可能不会分到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