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信托指什么?
遗嘱信托(Probate Trust)是指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也叫死后信托。
当委托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交付信托时,就是所谓的遗嘱信托。也就是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
与金钱、不动产或有价证券等个人信托业务比较,遗嘱信托最大的不同点在于,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死亡后契约才生效。
二、遗嘱信托分为哪几类?
(一)遗嘱执行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业务,其主要内容有清理遗产、收取债权、清偿债务、税款及其他支付、遗赠物的分配、遗产分割等。遗嘱执行信托是短期性的,一般遗嘱执行的成立有死亡者立的遗嘱为依据,继承人均已存在,因而不易发生制约。除了巨大和复杂的产业之外,清理工作在两三年即可完成。
(二)遗产管理信托是主要以遗产管理为目的而进行的信托业务。遗产管理信托的内容与遗嘱执行信托的内容虽有交叉,但侧重在管理遗产方面。遗产管理人可由法院指派,也可由遗嘱人和其亲属会议指派。通常,设立遗产管理信托的原因有:
1、虽有遗嘱,但继承人存在与否尚不清楚,也需在明确继承人之前代理遗产;
2、虽有遗嘱和明确的继承人,但继承人尚不能自理遗产时,也可委托信托机构代管遗产;
3、因无遗嘱,对财产的管理、清理、处理就困难,所花时间也长,故在此前尚需信托机构代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