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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适用代位继承,哪些条件适用转继承?

此文章帮助了201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条件适用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承份额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的适用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但也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人在客观上就无法行使继承权。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通常情形下,公民死亡,其对其他公民的继承权也一并消失。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则其继承权并不消失,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有其子女代位行使其继承权。

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说,被代位继承人的配偶、长辈亲属、旁系血亲均无权行使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晚辈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问题。因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才取得继承权。如果遗嘱继承人于遗嘱生效前已死亡,则其已无民事权利资格,无法取得继承权。

二、哪些条件适用转继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遣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移转给他的继承人的规定,转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以下几种: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因为代位继承只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被继承人无子女,根本不会涉及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适用代位继承。此情形由在世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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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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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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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曦律师
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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