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指什么?
第二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在一定条件下的法定扶养、赡养义务关系。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合法遗嘱指定的(含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人,或者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声明放弃,或者依法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才享有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均等的继承份额。
有关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特殊规定:
1、依法履行了《婚姻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义务的形成第二顺序继承人;
2、继兄弟姐妹之间,因抚养关系而形成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关系,但是,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继兄弟姐妹之间互相继承了遗产,不影响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第二顺序继承权的发生。
4、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因收养关系成立而不视为兄弟姐妹,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5、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兄弟姐妹关系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继承顺序咋规定?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种继承顺序的确定,是以继承人同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的远近以及彼此在经济上、生活上相互依赖的程度为基础的。它充分体现男女平等、权利和义务一致以及养老育幼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