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放弃继承权是有效的?
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然而,一项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被认为有效?
首先,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
第四,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第五,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反悔的,须在遗产处理前提出,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认。
二、放弃继承权要注意什么?
1、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2、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
3、放弃继承权的人,应当是享有继承权的人。不享有继承权的人,自然就谈不上放弃继承权了。
4、放弃继承权一经放弃,即为全部放弃。即便以后发现被继承人有其他遗产,该放弃继承权之权利人也不得要求继承。
放弃继承权一经作出,一般不得反悔。继承人如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而表示放弃继承权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对于权利人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应当在参与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表示放弃继承的是遗嘱继承人,则放弃的份额应当转归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表示放弃继承的是唯一法定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