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房可否作为遗产继承?
公房是不属于公民死后遗产的范围。继承是指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继承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包括:(一)公民的收人;(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产。”对其中第2项公民的房屋的理解,应认为是其拥有权的房屋,那些虽然归被继承人生前占有但其并无所的财产,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公房是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公民对其只有居住、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故该套公房不属遗产的范围,因此不能继承。
二、承租权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承租权不能继承。房屋租赁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出租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将出租的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承租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出租人交纳租金,占有、使用房犀,并在合同终止后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承租人依合同所享有的承租权在内容上只包括承租人对租赁房堵的占有、使用权,而不包括处分权,这是基于对出租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而决定的:当承租人死亡时,其承机权随合同的自动终止而消灭,不能由继承人继承,如果继承人希望能继续租住该房犀,耑要其与房屋所有人另行订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