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财产是不可继承的
遗产,作为一种财产,继承人可依法继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遗产都可以继承,除《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以内的遗产可依法继承外,下列遗产不能继承: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这种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的联系,这种债权债务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3、 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这是因为这些国有资产的使用权人的使用权都是经过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这些权利不能作为遗产,如果继承人要使用这些资源的使用权,必须另行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重新获得使用权。
4、 承包经营权。《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但是,被继承人在承包中投下的资本,应得的个人收益仍属遗产,可依法继承,承包人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5、 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非法所得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公民对其个人财产享有的所有权,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权利。作为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当然以合法性为前提。如果某公民的财产是以非法手段取得的,那么这种财产即使暂时还在该公民的占有、控制之下,也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非法所得的财产,依法本应予以没收或追缴,因而不能作为甲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被继承人非法所得的财产,不能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因而也就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实质上或者说法律性质上已不属遗产范围,所以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因此,从根本上说,被继承人非法所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与我国《继承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这也就是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中的“合法财产”的本质含义。
应当承认,在实际生活中,尽管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攫取财产者是极少数,但确也存在对此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以至在处理遗产继承事务和纠纷中,只注意这些财产是否曾为被继承人实际占有,而不去进一点分析它们是否合乎所有权的法律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