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能不能继承
一般被继承人死后才产生的财产、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和专属于被继承人的人身财产不能继承。住房公积金不属于这类不能继承的财产,是可以继承的。
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再到归集部门提取所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和办理销户手续。
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其结余公积金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职工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取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遗产继承中有哪些常见误区
1、没有出生的人不能继承遗产。错!
《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上代人不能继承下代人的遗产。错!
有些人认为,所谓的继承遗产就是长辈死亡晚辈继承,而对晚辈先死亡就吃不准了。其实,婚姻法规定父母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继承法规定父母是子女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不仅亲生父母可继承,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也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继承是互相的而不是以上代下代来决定的。
3、亲兄妹之间才能继承。错!
兄弟姐妹作为法定继承人可相互继承是比较好理解的。但《若干意见》第二十三条还规定: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二十四条规定: 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抚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4、隔代不能互相继承。错!
随着老年化社会的到来,许多家庭中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生活、互相抚养、赡养。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在一定条件下互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