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有哪些特征?
(一)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顺序、继承份额、遗产分配以及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代位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转继承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继承方式。
(二)主要特征:
1、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基础。
2、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及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都由法律直接规定。
(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权怎样获得?
法定继承权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获取的,任何人除了法律有规定外不得剥夺该种权利,然而法定继承权也不是绝对存在的,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从以上规定可见,法定继承人如果为了得到被继承人的遗产而危害了被继承人的人身生命或健康或者伪造篡改销毁遗嘱的行为,其继承权将依法被剥夺。因此作为继承人必须依法行使继承的权利,同时也必须依法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