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上的继承是什么意思
继承法即关于自然人死后由其继承人对其财产权利和义务予以承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中的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1、依继承财产的方式,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2、依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权利义务的范围,分为有限继承和无限继承。
3、依参与继承的人数,分为共同继承和单独继承。
4、依继承人参与继承时的地位,分为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
二、继承权指的是什么
继承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继承权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继承权具有下列特征:
(1)继承权是一种取得财产权的权利,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而言是一种法律教育网原创财产权;
(2)继承权是以特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因此又和身份权相联系;
(3)继承权的主体职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法人和其他组织,更不能是国家,这些组织体只能作为受遗赠人;
(4)有两个阶段:其一是相互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均未死亡的,此时继承权处于期待权阶段不能实现;其二是当相互有近亲属关系的人中有人死亡并留有遗产时,继承权转变为既得权而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