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赠与协议签订后可反悔么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房屋赠与合同在赠与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登记过户后才能生效。过户之日便是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根据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如果赠与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约定履行义务。《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项。在撤销权人撤销赠与后,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上述第一种情形的严重侵害是个事实行为,而不问受赠人的主观意图,也就是说,无论受赠人是故意还是过失而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赠与人都有权撤销赠与。
二、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步骤
房产赠与是指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和朋友之间。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
①申请书;
②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
③原房地产产权证;
④赠与书及公证书;
⑤遗赠证明及赠与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
⑥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协议,赠与人将原房屋产权证交付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为产权已经交付,赠与成立。)一些人为了逃避城市私房买卖最高限价的规定,或为了偷逃房地产税费,或是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受人达成交易,以赠与为名,变相买卖私有房屋,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视情节轻重,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