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其个人合法遗产的继承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进行遗产继承的一种法律活动。法定继承是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姻亲、血缘(含拟制)等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
第二顺序:
1、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2、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有没有特例
1、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是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其在法律上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3、遗产分割时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此时胎儿相当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