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恤金是不是遗产?
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不是对死者的经济补偿,而是有关单位给予其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特别是用以优抚、救助那些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并非死者的个人财产,一般来说,抚恤金抚恤的对象是死亡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抚养人。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一般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死者的近亲属对于抚恤金均享有权利,抚恤金的分配可以参照遗产的分配原则来处理。因此,故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二、网络遗产包括哪些?
1、电子邮箱
如果电子邮箱的主人过世了,那么该电子邮箱在有效期内能否被亲属继承呢?如果其家人想得到去世亲人的电子邮箱密码,网络公司是否应该抛开保护客户隐私和保密协议而提供密码?如果网络公司认为不能立即对外开放死者邮箱,而继承人认为邮箱中有不能延误的重要信息又该怎么办?显然,这些新生问题,目前在法律上都没有明文规定。
2、博客文章的著作权
网友问:百年之后,我们的博客算不算遗产?我们的儿孙如何继承它?这的确是个老问题,去年就有人在博客上问过这样的问题,但让人遗憾的是,至今都没有人给出答案。
时下,博客已经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它再也不是精英分子所专有的,除了作家、学者之外,普通网民也可在网络上开设自己的个人博客。而据《传媒蓝皮书》预测,2007年博客数量将接近1个亿。网络在中国有10年左右的发展,据最新的cinic统计,目前的网民结构是以青少年为主,他们占到总网民数的绝大多数,可以说他们是第一代享用网络服务的网民,以他们的年龄,还没有深入地去想继承的问题。昨天下午,记者登录各大博客网,虽然它们都承认网友对自己的文字、图片和音乐等等享有版权和其他相关的合法权利,但另一个事实是,大多数网友都用网络id登录,在申请博客填写材料时,也大多假造自己的姓名。那么,如果博客作者去世了,博客作品的版权又如何被认定和继承呢?在现实社会中,作家去世后,其后人还会继承50年的版权。但面对虚拟的网络,如果去世者的亲人要求网络公司支持他们的继承权,网络公司会不会以不能认定著作者究竟是谁而加以否定呢?在实名制仍未实行的今天,这的确是让人挠头的问题。
3、q币带来虚拟财富
qq,一个网络即时聊天工具,它的用户早在2006年就超过了2亿。此外,它还有qq宠物、qq游戏等附设产品。q币的产生就是基于qq游戏而来的,它可以给网上聊天伙伴送花、下载手机铃声、购买游戏中用到的宝剑等装备。甚至q币还得到了其它游戏的认可,在其他游戏中也可以使用。而在最近,它在现实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上涨了70%。也就是说,q币可以兑换成人民币。这一度引起相关部门和专家们的注意,并引发是否违法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