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遗赠?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嘱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同样,受遗赠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不接受遗赠。
2、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3、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
4、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债务)。如果遗产中的所有权和债权的标的之价值大于债务标的之价值,遗赠人可将全部遗产赠给受遗赠人,最终受遗赠人应得到财产利益。
二、遗赠人与赠与人有什么区别?
赠与人是指依法自愿将其所拥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遗赠人是指用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其死后赠送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集体或国家的公民。
1、遗赠人只可为公民;赠与人可以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遗赠人仅可为在生前最后一次实施赠送或叮嘱的公民;赠与人可以为在常规生活或常规运营中实施赠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遗赠人则为对其死后的财产进行处分或对其死后的其他事务进行安排的公民;遗赠人仅指对其死后的财产进行处分的公民。赠与人为依法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