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父母子女能相互继承吗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3、虽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全部或部分,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视为抚养关系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互有继承权。
二、继兄弟姐妹能相互继承吗
《继承法》第10条表明,继承人中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的兄弟姐妹,既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包括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法意见》第24条规定,“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抚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由上述规定可知,此司法解释不承认拟制血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效力可及于其他近亲属,与继父母子女间的继承一样,继兄弟姐妹之间只有有扶养关系,才能相互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