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权公证是什么意思
凡申办继承权公证的当事人,首先应弄清楚继承和继承权的含义、特征以及继承的形式、范围等问题,这对以后处理有关继承问题有所帮助。
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承受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法律赋予继承人享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继承权有一个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出现了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它包括自然死亡、被法院宣告死亡。如果没有被继承人死亡这一事实,就不发生继承权的问题。
继承的形式有两种,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所进行的继承。
2、遗嘱继承。是指按照死者生前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所进行的继承。我国公民可以立遗嘱将自己拥有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自己拥有的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证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财产享有继承权的一种法律行为。申办继承权公证有很多好处,它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财产购所有权、避免不必要的家庭财产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和家庭的安定团结,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助作用。
二、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1、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到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涉及不动产的,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2、当事人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原件。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6)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要依据继承法的规定,结合公证的原则和程序,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查明后发给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