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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是什么意思,放弃继承的是财产所有权吗?

此文章帮助了192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放弃继承是什么意思

如所周知,继承的放弃为单独法律行为。但是,对此法律行为的性质究竟为何,在学者之间有不同的见解:

1、身份行为说。该说认为继承的放弃尽管与财产相关联,但毕竟与买卖、赠与等不同,其实质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故继承的放弃为身份行为。

2、财产行为说。该说认为继承的放弃必须以放弃人具有继承资格或地位为前提,并不产生继承人身份的确认,而仅发生遗产的归属问题,因此继承的放弃仅为财产行为。

3、折中说。该说认为继承的放弃既不是纯粹的身份行为,也不是纯粹的财产行为,实兼有此两种性质。然而财产的色彩较为浓重,故在无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为之。

笔者赞同财产行为说。因为继承人的资格或地位取得是基于其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因为其放弃继承而会丧失继承人的地位或资格,其丧失的是遗产不归属于继承人的法律效果。

二、放弃继承的是财产所有权吗

放弃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之前做出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在当然继承主义制度下,须有继承人的积极表示,表示后即发生遗产不归属于继承人的效果,继承人此际并没有取得任何财产上的所有权。其放弃继承系属于拒绝取得利益的行为,不是处分其已取得遗产的权利。

因此,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是继承权,不是所有权。尽管继承的放弃是具有财产行为的法律性质,但不能因此而忽视放弃继承的权利是继承权的内容,二者不容混淆。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不满6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为无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已满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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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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