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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哪些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此文章帮助了214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就其性质看,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它与遗产主要有三点不同:

1、抚恤金、补助费是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而遗产则是死者个人所有的于死之后留下的财产。遗产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实物,而抚恤金、补助费只能是金钱。

2、发放抚恤金、补助费的目的,在于抚慰死者家属;而遗产继承,则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合法的财产权益,使死者生前的合法财产不至于因死亡而消灭。

3、享受抚恤金待遇,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而可以得到遗产的人,则除了直系亲属外,还可对其他人或者集体、国家。

因此,一般而言,抚恤金、补助费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抚恤金、补助费是发给伤残者本人,则属于伤残者本人所有的财产;如伤残者因病死亡,则此项抚恤金、补助费的剩余部分,属于遗产范围。

需注意的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享受抚恤金和补助费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抚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不可。

二、哪些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下列权利、义务在被继承人死之后不能作为遗产: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这 类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的,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联系。这些权利义务在债权人死亡时,不能作为遗产。

3、国有资源使用权。在我国,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等国有资源使用权都是经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这些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人欲从事被继承人原来的事业,须自行申请,经核准取得相应的国有资源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我国《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在这里,被继承人在承包经营中投入的财产,应得的个人收益属于遗产,应按继承法由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生前享有的承包经营权,都不是遗产。如果法律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可以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由继承人承包。

5、宅基地使用权。公民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但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带有抚慰死者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直接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对于抚恤金如何具体分割,我国法律是暂时没有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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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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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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