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继承如何适用
转继承有很严格的条件限制,在现实生活中是不能乱套乱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
(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的,才发生转继承。
(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且不放弃继承权的,才发生转继承。
(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转继承人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五)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二、适用转继承时注意哪些问题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1、转继承不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中,而且存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之中。
2、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财产分割以前死亡的,他的法定继承人可转继承遗嘱继承人该继承的遗产份额。同样,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