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权丧失是什么意思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
二、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对于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则可确认遗嘱无效,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如果继承人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则可确认遗嘱无效,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关于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